社保缴费断缴了好几次,请问会影响退休吗?

不影响!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都可以间断累计!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以按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注意:此处缴费年限是“累计缴费年限”,不要求“连续”缴费。 按照我国目前的养老金计算办法,城镇职工退休养老金与以下因素有关: 1、本人累计缴费年限; 2、本人历年缴费水平(平均指数); 3、本人退休年龄; 4、退休时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是否划算?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受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标准、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计息利率、退休年龄等诸多因素影响,难以完全准确计算。根据现行政策,假设均从2021年1月开始缴费,社会平均工资每年增长6%,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的40%计入个人账户)4%复利计息,实际缴费15年且每年均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或100%缴费,不同开始缴费年龄和缴费标准对应的养老金水平如图。 一般来说,养老金每年还有5%左右的增长。上述测算结果仅作参考,退休待遇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退休时政策确定。

失业金一生只能领一次?

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没有一生只能领一次失业金这项规定。失业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而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就业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还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参加工作可不可以不缴社保,多拿工资?

这是不行的,不符合国家《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有些单位和员工签订协议,让员工放弃参保,这种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员工的权益会受到损害,单位和员工都面临着潜在的风险。所以大家千万要记住,参加工作后是一定要参保的。

医保断缴三个月,余额就清零?真的假的

如果职工医保断缴3个月,个人账户的钱不会清零,累计缴费年限也不会清零,不过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开始计算。在很多地区,医保每年的报销比例是与连续缴费时间相关的。此外,医保断缴期间享受医保待遇也会受到影响。

公司缴纳社保可以只交医保不交养老保险吗?北京通上查社保有医保养老断了是怎么回事?

您好,北京社保不可以单独缴纳医疗保险,都是五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一起缴纳的。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国家为企业减负,减免了养老保险的单位部分。如果您查到的是2020年度的,那因为养老保险减免政策的原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受影响。

以下是社保的相关问答
提问者 13******136

领导做事不公平导致员工说辞职。也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两年给交一年社保。这种情况公司能给经济补偿金?

这个情况要到补偿金需要满足几个前提: 第一 员工说辞职,怎么说很关键。如果是向公司提交“主动离职申请书”,那么劳动者就是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辞职,这种情况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向公司提交被迫离职申请书,那么就是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离职,这样有标准为n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你的离职情况需要向我们补充,以便我们判断。那种报老板人事同意的离职很可能就是主动离职。那种声明对方存在违法情况,说明自己自己系被迫辞职的,则一般为被迫离职。 第二 需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因为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所以需要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工资条、考勤表、工资银行流水、入职通知、打卡记录等都可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进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 公司没有依法缴纳社保,此为公司违法事由,劳动者可以依此主张被迫离职,进而要求经济补偿金。证明链条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当缴纳社保,公司未缴纳→因公司违法被迫离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前提均满足,既有充足理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如果被认定为主动离职,也应当依法支付未签劳动合同赔偿金。
提问者 13******123

职工社保交满一年,发现已怀孕两个月,大概率会被自愿从公司离职。请问我该怎么才能领生育津贴呢?

社保包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这就是平常我们所说的五险,正常来讲只要是单位帮交社保,都是五险一起交的。 而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要满足缴费的年限和连续性;用人单位至少要为职工在生育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不同地区政策不同,有的地区要求分娩月前连续缴纳9个月(含分娩当月)且分娩月必须为正常缴费; 此外,还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以及当地政策等,所以建议在打算生宝宝之前最后咨询一下当地的相关部门。 如果生育津贴还没下来,休完产假就辞职导致社保断缴,此时生育保险不在参保状态,是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 女职工一旦怀孕,有不少公司为了节省成本,想尽办法“赶走”孕妇,侵犯孕妇的合法权益,此时怀孕女性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国家法律对于女职工有特殊保护,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私自辞退,可以申请仲裁,令公司与其恢复劳动关系,并对个人进行赔偿。 但值得提醒的是,虽然法律重点保护,但孕期女职工仍然要避免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否则将失去法律赋予的“三期”特殊保护。
提问者 13******151

签订了劳动合同,入职一年没买社保,还需赔付违约金和培训费,请问这合理吗?

1,公司应该自你入职第一个月起就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以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你可以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主张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收培训费是不合法的行为,如果以交培训费为理由要求入职,可拒绝交纳,已缴纳的可要求退还,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者提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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