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事假会影响年休假吗?

2025-6-16

近期,收到网友小林的提问:“想请教下关于年休假的问题,请了事假会影响今年年休假的天数吗?休了哪些假就不能再享受年休假了呢?”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规定,请事假是否影响年休假取决于两个条件:

1、事假累计天数:累计20天以上

2、工资发放情况: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

也就是说,如果职工请事假累计未超过20天,或者虽然超过20天但单位按规定扣除了相应工资,那么职工仍然可以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这些假期也可能“抵消”年休假

1、病假

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和病假时长判断是否影响年休假:

累计工作年限

不享受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

不满10年

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

累计工作满10年

不满20年

请病假累计

3个月以上

累计工作满

20年以上

请病假累计

4个月以上

2、寒暑假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当然,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这些假期不影响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因工伤停工留薪期以及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不影响年休假的享受。

年休假是属于大家的“回血”时光,合理规划假期,才能让我们在忙碌的工作中得到充分的休息与放松,以更好的状态重新投入工作。

相关法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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