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2020〕 7号)》文件规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以及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将于2020年12月底到期终止。
政策终止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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